“贿选?”
在座的众人无不心中一惊。
看看那个放着二十万人民币的铁箱子,再想想李卫东将一捆捆钱摆在大家面前,然后承诺给补发三个月的工资,还真有一点贿选的感觉。
旁边王海滨立刻应和道:“朱总说的有道理,都讲明了要给服装厂的职工发钱,那还不是贿选么!”
李卫东却是不慌不忙的笑了笑,站起身来开口说道:“王处长,这话可得想好再说啊,要不我现在就去跟服装厂的职工说,你王处长觉得这是贿选,所以三个月的工资不补了!”
“别!我可没这么说!”王海滨赶紧否认道。
主席台下面可是又近四百个服装厂职工,而且都三个月没发工资了。断人钱财如杀人父母,要是王海滨敢阻止步伐工资的话,挨一顿揍那是轻的,遇到脾气爆点的,敢拿着汽油瓶去王海滨家门口放火。
朱士聪也意识到这一点,嘲讽一下李卫东也就罢了,可牵扯到四百多职工的利益,这“贿选”两个字,可不是随随便便说出口的。
李卫东接着说道:“国家不是早就实施厂长责任制了嘛,现在服装厂欠了职工的工资,我作为厂长,担负起这个责任,给工人们补发工资,有什么不对?至于贿选,恩,这贿选不都是先给好处么!”
李卫东说着,拍了拍屁股下面的铁皮箱子,接着道:“我这二十万现金,可是一分钱都还没发出去。我这好处还没有给出去了,可不算贿选。”
工会陈主席立刻站出来打圆场:“小李说的有道理,能帮服装厂职工解决拖欠的工资,为公司减轻负担,这是一件好事情嘛!”
于正诚也开口说道:“小李,以后就是李厂长了,到了服装厂好好干,争取扭亏为盈!”
朱士聪低了低头,默不作声? 他也只是过过嘴瘾? 口嗨一下,真要是在“贿选”这件事情上做文章的话? 服装厂那四百职工真敢上来把他揍一顿。
……
投票就结束? 李卫东毫无疑问的获胜,而承包服装厂的事情? 也尘埃落定。
接下来,李卫东与运输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。
国家关于国企承包出台正式的规定? 是1988年的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》? 所以在1986年,承包国企还处于探索阶段,并没有明确的制度规范。
也因此,当时承包国企的合同? 大多是个人比较吃亏的。
有些承包合同并没有规定年限? 也就是说国资部门随时可以把企业收回来。
有些承包合同对于利润分配比较苛刻,如果是亏了钱,承包者要承担责任,可若是赚了钱,承包者只能分到一点点。
还有些承包合同规定? 国企被承包以后,依旧要履行过去的义务? 也就是行政不会放权,依旧会干预企业管理? 这使得承包者束手束脚。
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,毕竟承包国企的政策并不明确? 承包者只能处于弱势的地位? 让你在国企承包的过程中分一杯羹? 就算是谢天谢地了。
李卫东也同样签署了一份“不平等条约”。
承包服装厂的合同没有设定期限,运输公司随时可以把服装厂收回来,于正诚也是担心政策会突然改变。不设定期限的话,万一政策有变,可以立刻将服装厂收回。
不过李卫东还是长了个心眼,要求再上面加了一个条款,就是运输公司收回服装厂之前,需要提前一个星期通知。
另外就是李卫东需要负责服装厂一系列的开销,除了服装厂正常运营费用之外,像是工人的工资、工人看病报销的费用等等,也都是服装厂掏钱。
还好服装厂是近二十年才成立的三产,职工里年纪最大的也还不到五十岁,否则的话还会有一群退休职工的退休金,也得李卫东掏钱。
除此之外,李卫东每年还得向运输公司上缴两万块钱。
运输公司并不缺这两万块钱,每年上缴两万块更像是一个象征性的指标,以证明服装厂承包出去以后,国有资产没有出现亏空的情况。
运输公司所期望的,是甩掉服装厂这个包袱,毕竟服装厂一直是在亏损运转,全靠运输公司输血才能活到今天。国企改革的浪潮当中,半死不活的服装厂,已经拖了后腿,严重的阻碍了运输公司的发展。
而且运输公司也不指望一个三产的服装厂能赚大钱,能够保本经营,把四百人的工资发出来,就是谢天谢地了。
运输公司中,大部分人更是觉得,李卫东这么积极的承包服装厂,只是寻求一个镀金的机会。
以李卫东现在的年纪,想要升到中层干部,至少要十年的时间,服装厂显然是一个很好的跳板。
先去担任服装厂的厂长,以后调回运输公司,级别至少不会低于服装厂厂长,运气好一些的话,二十五六岁就能成为中层干部,四十岁以前就能进领导班子。
按照国企人的思维,用服装厂作为跳板,以谋取快速晋升,是很合理的行动。没有人能猜到,李卫东承包服装厂,真的是为了赚钱!
……